(马六甲16日讯)3名涉嫌虚假索赔雇佣员工奖励计划人士,今日被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提控上马六甲法庭,惟3名被告皆不认罪,案件择定2月16日过堂。
3名被告为2名女子及一名男子,分别是30岁的努鲁艾英(30岁,公司经理)、阿斯蜜达(25岁,公司持有人)以及莫哈末哈菲兹(30岁,公司经理),三人虚报的索赔款项共为14万7400令吉。
努鲁艾英被控于2021年6月3日,在甲州社会保险机构办公室,透过雇佣员工奖励计划,虚假索赔3万5900令吉。
而阿斯蜜达则被控于2021年5月19日,在上述同样地点,透过雇佣员工奖励计划,虚假索赔3万6900令吉。
至于莫哈末哈菲兹则面对2项控状,控状均指出,被告分别于2021年5月26日及2021年6月18日,在上述同样地点,分别虚假索赔5万4100令吉及2万500令吉。
被告们提呈的新员工名单并非公司员工,同时不具备申请雇佣员工奖励计划的资格。
三人行为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虚报申领),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下同罚。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贿赂金的5倍或达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和监禁不少过2年。
被告们皆否认有罪,来自反贪会的主控官再迪诺丁以及莫哈末亚斯里建议法庭,2名女被告各别以1万5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而男被告则以4万令吉保释。
主控官也要求被告们必须遵守附加条件,包括交出国际护照、每个月到甲州反贪局报到以及不得在审讯期间骚扰证人。
法官伊丽莎白巴也旺最终允准2名女被告以8000令吉报外候审,男被告则以2万令吉保外,同时谕令被告们必须遵守附加条件。
2名女被告的代表为海扎萨尼,男被告并没有代表律师,此案择定下月16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