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都鲁13日讯)涉嫌非礼国中女学生的吉兰丹男教师,在潜逃4个月后,终于在泰国落网,并引渡回民都鲁。
嫌犯被吉兰丹警方带回国后,昨日送交民都鲁警方,于昨午2时45分通过民都鲁法庭经由视讯还押。嫌犯将于本月16日在民都鲁法庭过堂。
警方在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14(a)条文下对他提出延扣,案件与相同法令第15(a)条文同宣读。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同时也可再被处以附加刑罚,即监禁不超过10年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控状指出,现年34岁的登姑纳斯鲁海扎涉嫌于2022年7月19日,约早上10时,在执教学校音乐教室中,抚摸当时年仅15岁的华裔女学生身体,嫌犯还搂抱其腰部和亲吻其脸颊。
警方也于7月29日再接到14岁女学生的投报,指嫌犯涉嫌在相同地点强奸她。在警方准备前往被告的住处逮捕他时,发现他已经逃走。
事件揭发后,被告已潜逃超过4个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于去年12月22日因非法入境泰国,而遭当地警方逮捕,查清身份得知他乃通缉犯,在泰国完成调查后,遣返大马。
检控官将于本月16日过堂时,根据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强奸)及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第14(a)条文及第15(a)条文对嫌犯提出额外控诉。
若在刑事法典第376条文下被判罪名成立,嫌犯可被处不少于5年且不超过20年的监禁及鞭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