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9日讯)涉嫌性侵12岁女童,一名外籍建筑工人今日被控上爱极乐法庭认罪,或面临最高20年监禁刑罚。
现年35岁的被告高里姆拉是一名罗兴亚男子,没有代表律师的他在聆听控状后,在法官达玛菲克里面前,俯首认罪。
无论如何,由于需委任通晓罗兴亚语的通译员以及提交案情,法庭择定此案于1月31日下判。
控状指出,被告于去年12月26日约晚上8时30分,在士马木一间住家,肢体上性侵一名12岁的女童。
被告行为违反2017年儿童性侵罪案法令第14(a)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
法官达玛菲克里基于被告向联合国难民署(UNHCR)申请的难民卡仍在处理过程,因此婉拒让被告保释。此案主控官为西瓦山卡利副检司。
根据了解,受害者是在住家前玩球时,被男被告以左手触摸其胸部,并在事后才委婉向父母告知此事。
受害者父亲在报警前,曾向被告姐姐投诉此事,而被告被姐姐扇耳光后就没再回家,最终遭到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