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4日讯)笨珍一名9岁男童上周五在住家门前玩焚烧中的垃圾,不慎被严重烧伤后,却没有被家人带往医院治疗,直到伤口逐渐恶化,在事发第5天后才遭男童母亲友人揭发,并向警方举报。
笨珍警区主任莫哈末索菲接受《东方日报》询问时证实,伤者为一名9岁男童,警方援引2001年孩童法令第31(1)(a)项条文,即父母和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调查此案。
他也证实,男童双亲(33岁及36岁)昨日凌晨2时被警方逮捕。
他透露,投报者是在家族WhatsApp群组看到该名男童受伤的照片才揭发此事,并在第二天前与家人前往男童住家探望男童,并试图劝告男童双亲将孩子送院就医。”
他说,事发5天后,男童的伤口恶化及发出异味,男童双亲仍不愿将男童送院接受治疗,投报者最终决定向警方举报男童双亲。
“警方介入后,男童家人才决定将男童送往医院,根据医护人员检查后发现,男童的身体右侧至脚部、两只大腿、左臂及右耳有烧伤痕迹。”
莫哈末索菲指出,事发时,男童生母正在屋内,当时她听到外面发生爆炸声,并瞥见男童穿著著火的衬衫和裤子跑向并跳进了屋前的沟渠。
“男童父亲协助扑灭男童衬衫上的火,并将他带进了屋子,但之后只在药房买了止痛药和药膏,并没有带男童到医院就医。”
他透露,男童已被送往新山中央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目前情况稳定。
柔州总警长拿督卡玛鲁扎曼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该名男童已被送往新山中央医院接受治疗,他感谢该名在社交媒体群组看到孩子伤势及时举报的民众。
他坦言,不解监护人或父母为何不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将男童送院就医。
他提醒家长或监护人,若发现孩童受伤,应第一时间送去医院,这是孩童的权益。
“(家长或监护人)可以直接把(受伤的)孩童送往医院,这并没有错,又不是故意造成的,如果不送去医院就医,那才是一项罪行。”
此外,卡玛鲁扎曼促请民众,若有发现孩童伤势被隐瞒的情况,可致电联系社会福利局热线(15999)或向警方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