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日讯)一名油站业者涉嫌伪造政府部门的授权文件,以贩售遭政府充公的柴油为幌子,骗走华裔商人230万令吉。
被告哈纳菲(39岁)今日上午在新山地庭面控,涉嫌诈骗以及3项伪造文件罪名,惟被告皆否认有罪,获准以6万令吉保释候审。
根据第一项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去年6月12日,在巴西古当工业区一间油站,以经营柴油生意为由,向一名华裔商家索要230万令吉。该名华商是在去年6月至7月期间,分5次将总额230万令吉的款项,汇入被告所属的法丽莎索菲亚莎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的户头。
被告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一旦罪成,可被判罚监禁至少一年或最高10年,以及鞭笞或罚款。
第二与第三项控状,指被告涉嫌在上述相同日期及地点,伪造柔州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办事处的授权同意书,内容涉及允许其贩售官方充公的柴油。被告所伪造的文件,包括署名为柔佛州消拯局的“石油或天然气执照支持信”。
第四项控状中,被告被控涉嫌在相同日期与地点,伪造一份志期为2022年6月22日,由一间名为Boustead Petroeum Marketing私人有限公司(BHPetrol)所发出的“底下仓库的柴油与汽油容量状态”,以及“油站提供RON97汽油及柴油支持信”。
上述3项控状中,被告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伪造文件),并可在刑事法典第465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法庭通讯员念出控状后,表示不认罪,主控官努哈雅蒂傅检察司向法庭要求,以每条控状3万令吉保释金,总计12万令吉让被告保释候审。
被告代表律师扎里以第二至第四项控状,所涉及刑法皆不高为理由,要求承审法官给予合理的保释金额。
在经过考量后,承审法官批准,被告在第一项控状下,以3万令吉保释金作为保释候审的条件,第二至四项控状则各以一万令吉,共计6万令吉以及一名马来西亚籍担保人,允许被告保释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