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丁宜20日讯) 一名乔治亚籍船长因在我国海域妨碍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执行公务,今日在哥打丁宜推事庭面控,被告承认有罪,被判处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付罚款,则以监禁5个月取代。
47岁的被告特斯克拉德兹亚历山大为一艘喀麦隆克里比港口(KRIBI)注册的MT-SIMBA油轮船长。本月15日,大马海事执法机构一艘巡逻艇正在执行“非法锚点取缔行动”(Op Jangkar Haram),被告在我国丹绒翔海域被执法人员截查时,拒绝合作。
执法人员艇迫于无奈下,只好强行登船,以执行公务,被告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公务)。
被告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俯首认罪,承审推事拉茜达判处被告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5个月取代。
大马海事执法机构今日在文告中指出,该艘MT-SIMBA油轮也在MT-SIMBA丹绒翔24.8海里海域非法停泊,抵触1952年商船停泊法令第491B(1)(L)条文(未获许可停泊)。
该机构劝请,航运公司始终确保在其监管下的船舶遵守我国法律,该法机构不会妥协,将采取更严格的行动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