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7日讯)涉及两度强奸未成年妻姨的33岁罗里司机上诉被驳回,被判处监禁20年监禁及鞭笞20下。
以法官拿督卡马鲁丁、拿督诺丁哈山及拿督哈欣韩沙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决,驳回被告的上诉。
不过,被告在上诉案中获得减刑,即每项控状的刑期从15年减至10年。
法官卡马鲁丁在裁决时指出,被告的每项罪行判处10年监禁及10鞭,而刑罚分开执行,这意味著被告将进行20年监禁和20下鞭刑。
被告是被判2018年2月和2018年4月19日,在吉兰丹州巴西富地的一所房子内,强奸年仅14岁的妻姨,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 (乱伦)。一旦罪成,可被判处至少8年及最高30年监禁,以及鞭笞最少10下。
2019年7月3日,地庭判处被告强奸罪名成立,并且每项控状监禁15年监禁和鞭笞10下,刑罚分开执行。
被告过后提出上诉,高庭于去年11月23日驳回被告的上诉。
据控方提供的证据,被告是受害者姐姐的前夫,这对夫妻在这起强奸案发生6年后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