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江12日讯)一名宗教师因不满男童上课表现,进而摔丢男童,导致男童的右腿摔断。他今日在推事庭被控,惟否认有罪,获准保释候审。
被告是37岁的阿末慕希迪(Ahmad Mursyidin)。他今日在马江推事庭被控,聆听控状后,向推事恩姑努鲁艾因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是于7月6日下午4时15分,位于马江县一所学校故意致伤一名9岁的男童,从一张木椅上将男童摔在地上,导致男童的右脚骨折。
此举触犯刑事法典第325条文(重伤),若罪名成立,可被判入狱长达7年及罚款。
推事官随后准许被告以4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展11月17日过堂。
法庭也禁止被告在整个审讯过程中,不得骚扰受害者与控方证人。
此案主控官为妮拉比阿杜副检察司,而被告代表律师为阿都哈依。
媒体此前报导,者名宗教教师被指不满9岁男童上课时的表现,一怒之下将男童举高摔断了男童的右腿。
男童的父母接孩子放学时,察觉孩子的异样,随后将孩子送到邻近诊所检查,才揭发这起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