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7日讯)孟加拉男子因骑摩哆没戴头盔,以50令吉贿赂警员作为不采取行动的报酬,而于今天被控上法庭,男子俯首认罪后被法庭判罚款3000令吉。
被告汉奥巴都(30岁)被控于2021年5月11日下午约2时在爱大华亲善村路,以50令吉贿赂隶属爱大华警局的警员莫哈末费沙,以不对被告骑摩哆没戴头盔事件采取行动。
被告的行为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214条文,即提供礼物或财产补偿作为对掩蔽罪犯的报酬。
被告在法庭通译员读出控状后表示认罪,地庭法官阿末卡玛判决被告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一个月监禁代替,同时充公被告行贿的50令吉。
此案主控官是马兹亚副检察司,惟被告没有聘请律师抗辩,被告事后缴付了3000令吉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