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29日讯)29岁华裔男子今日被控虐待7岁亲生儿子,被告认罪,被判罚款1万5000令吉。
被告陈聪健(译音)是在一家江鱼仔厂任职员工。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8月至9月期间,在安曼再也花园住家,身为7岁儿童的监护人,被发现迫害该名小孩,导致身体有伤痕,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监禁最高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面控时当场认罪,他也向法官求情,指他对于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并保证不会重犯。
法官罗斯兰则说,由于被告首次面控时就认罪,再加上是首次犯错,没有前科,因此判被告罚款1万5000令吉。
惟他补充,若被告无法缴付款项,就需以监禁6个月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