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8日讯)之前因性侵少女罪成被判监禁12年的巴基斯坦青年,最终上诉得直,无罪获释。
28岁的巴籍男子阿末,因被指于2019年2月20日,在工作地点对一名14岁少女熊抱、袭胸和触摸私处,而在地庭被判性侵儿童罪成。
高庭今年2月8日维持地庭判决,驳回他第一回上诉。
上诉庭三司拿督哈尼巴、拿督淑芳连及拿督哈欣韩扎,今日基于高庭针对法律诠释和案情存有误解,而一致认为判处被告有罪乃有欠妥当。
此案最终上诉成功的关键,乃因控方在案件审讯过程中,没有传召一名关键证人出庭。
上诉庭也认为,案件受害人的供词并不一致,难以让人信服,判处被告有罪不够妥当,因此推翻高庭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