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0日)“如果你报警,我就杀了你和女儿,并自杀!”强奸2名亲生女儿多年,并在被妻子发现后威胁妻子的狼父,今日被法官宣判坐牢428年,鞭240下。
不过,由于28项强奸和性侵罪的控状中,部分刑罚同步及分阶段进行,被告只需坐牢45年,最多鞭24下。
该名于昨日被控上马六甲爱极乐法庭的56岁男被告(投资公司主管)今日在法官娜丽曼面前,再次表示承认所有控状。
据了解,被告共有5名子女。2名女受害者现年分别是19岁和15岁。
根据控状,首名女受害者是从2015年至2018年男被告强奸,即12岁至17岁期间。
至于第二名女受害者,则是从2019年5月4日至2022年9月5日遭被告强奸,即受害者12岁至15岁期间。
根据受害者的供词,两人各别曾在住家的睡房、客厅、沙发、楼梯口处等角落被生父侵犯。
19岁的受害者如今不敢接近男生,甚至对与父亲同龄的男长辈感到厌恶。
至于15岁的女受害者告知,她常被父亲威胁,包括如果不跟她“玩”,就会抛弃她,并都趁其母亲不在时侵犯她。虽然之前她已想要告知母亲,但不知从何说起。
受害者也将所有衣服改为大尺码的衣服,以避免被父亲以有色眼光对待。
被告所面对的其中21项控状,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乱伦)条文。
在上述控状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30年,鞭10下。
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的情况下求情时指出,本身已为自己的行为,向妻子和女儿道歉,他患有皮肤病、糖尿病高血压和心脏病等多病缠身,希望法官减低刑罚。
此案案件主控官为阿妮丝娜祖娃。
另一方面,被告也在推事玛沙娜面前承认在妻子发现他强奸女儿后,威胁其妻子,而被判坐牢2年。此案由检察官诺拉雅谷主控。
根据案情,被告的妻子是在今年9月初,走上15岁女儿位于楼上的睡房时,透过镜子目睹被告强奸女儿后大喊,与被告发生争执。
较后,被告威胁妻子,若报警就会杀害她和女儿并自杀。
妻子较后收拾物品投靠亲戚,并带孩子到警局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