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一名保安人员通过社交媒体上传侮辱柔佛苏丹依布拉欣的贴文,他今日在地庭承认3项控罪后,被判罚款2万1000万令吉。
法官诺哈斯妮雅谕令,若现年41岁的莫哈末海鲁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坐牢18个月取代。
3项控状指出,被告于2022年8月24日早上10时51分至早上11时01分之间,通过面子书及使用户名“Mohammad Khairolmanshur”上传意图伤害他人感受的内容。
这3笔内容是于同一天的傍晚6时13分,在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商业罪案调查部网络及多媒体罪案调查组办公司被读取。
所有控状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以及可在同一法令下的第233(3)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坐牢最高1年,或两者兼施,以及在罪成后持续犯罪,则每天罚款1000令吉。
较早前,未聘请律师的莫哈末海鲁在求情轻判时说,他对他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莫及。
他声泪俱下说:“恳请法官阁下原谅我,我在家时的情绪化和愚蠢行为,以致上传具恶意的贴文,未意识到此罪行的后果和严重性。”
“我是家中的主要支柱,以及我将在本周五亲自送我母亲入院接受胆的手术。”
不过,主控官诺阿兹扎副检察司建议法庭判处被告入狱及高额罚款,因为这是一项严重罪行,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