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5日讯)安顺一所中学的9名中学生,今年6月涉嫌霸凌14岁的学弟,并导致受害学生蒙受重伤案,9名涉案学生今日被提控上法庭,惟被告均否认有罪。
9名被告都是17岁中学生,他们于今日被带往安顺推事庭面控,在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于推事诺费沙面前否认有罪。
控状指这些未成年被告于今年6月23日,午夜12时30分,在安顺曾吉容路的一所学校男生宿舍,严重致伤一名14岁男性少年。
因此,被告们触犯刑事法令第325条文(严重致伤他人),并可在同法令第34条文(共谋)下被判刑,罪成最高可判监禁7年,并可被罚款。
本案主控官为阿扎利沙敏,9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为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法兰济斯。
推事允许每名被告以2000令吉保释,并订10月5日过堂,以等待控方提呈所需文件,包括被告们的品行报告。
由于被告为未成年少年,因此,法庭允许被告在父母或监护人的陪同下,以清堂方式进行提控程序。
此前,媒体报导警方逮捕10名中学生,他们涉及在安顺某中学宿舍,霸凌一名中学生。
初步调查显示,导火线相信是其中一名嫌犯不满受害者与他的女友聊天,因此醋意大发,纠众霸凌受害者,包括以熨斗烫伤、以硬物攻击受害者。
受害者过后被送入安顺医院进行检查,结果发现其肋骨骨折、背部灼伤,以及右小腿、胸部、背部、双臂、下巴和脸颊的软组织都有损伤。
与此同时,下霹雳警区主任阿末安南助理总监表示,警方将案件调查报告提呈予副检察司后,被指示提控其中9名被告,另一名学生获准保释,并作为控方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