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日讯)早前因鲁莽驾驶导致一名摩哆骑士死亡而被判处3年监禁,一度申请保释被拒的青年,终于获得上诉庭准许,让他保释以等待上诉结果。
以拿督哈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准许28岁的被告许晋宏(译音)暂缓服刑,并在8000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下,保释等候上诉。
他们谕令,被告必须每月首周到邻近警局报到,直到法庭裁定上诉结果。
其他2名法官为拿督诺丁哈山和拿督施美春(See Mee Chun,译音)。
法庭也准许,被告要求上诉庭,重新评估并裁定法律问题的申请。
该问题涉及《刑事法典》第182A条关于《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的罪行,辩方结案时,法官依据的极大评估是否为正确的举证标准,而不是排除合理怀疑。
侯美玲(译音)副检察司没有反对被告代表律师所提出的申请。
由于案件最初是在推事庭审理,被告必须获得上诉庭的许可,才能聆审此案的案情实质。
在去年4月5日,莎阿南地庭宣判,被告于2012年8月29日上午7时10分在莎阿南Persiaran Bestari的红绿灯十字路口危险驾驶,导致一名22岁摩哆骑士沙菲益马弗死亡。
地庭判处被告坐牢36个月和罚款1万令吉,或以坐牢12个月替代,同时被禁止驾驶2年。被告已经支付了罚款。
被告随后向莎阿南高庭提出上诉申请,但该申请在8月8日被驳回,并命令他马上入狱服刑。
此前,地庭允许被告在等候高庭裁决时,以8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