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9日讯) 一名看守峇株巴辖石文丁灯塔的海事局人员,涉嫌虚报约670令吉的交通津贴和加班费,今天被反贪会提控上庭,他不认罪,获准以5000令吉保释,案件展延至9月29日过堂。
被告哈兹林(40岁)共面对两项控状,第一项控状指被告在2020年5月虚假申报加班费共359令吉41仙,作为加班看守石文丁灯塔的费用,但他实际上并没有加班,因此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18条文(伪造申索),可在第24(2)条文下被判刑。
第2项控状指被告在上述期间,虚假申报2020年4月份其中9天,前往看守石文丁灯塔的交通津贴共311.10令吉,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18条文,可在第24(2)条文下被判刑。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和罚款涉及虚报金额的5倍或一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聆听两项控状后,皆表示不认罪。
主控官依克万向反贪会法庭法官拿督阿末卡玛阿立菲要求,将被告保释金定为一万令吉,并需要一名本地人做担保人,而被告的护照必须交给法庭保管。
被告向法官求情表示,自己已婚育有3名孩子,妻子没有工作,父亲也刚在今年逝世,因此必须扛起家庭重担,包括需要照顾母亲。
他说,他在海事局工作已9年,目前已被海事局停职,只能领取半薪,因此要求将保释金降至2000令吉。
法官最后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金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
法官要求被告聘请代表律师,将案件展至9月2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