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沙24日讯)戒毒中心戒毒者遭暴力欧打致伤亡命案,涉及戒毒中心的一名宗教师和3名看管员,今日在谋杀条文下,被提控上江沙推事庭。
4名被告为纳斯里瓦菲(25岁)、诺阿斯拉夫(22岁)、阿末阿纳(27岁)、莫哈末鲁玛如哈金(20岁)。
控状指4名被告于今年8月17日,中午12时30分至晚上7时45分,在硝山巴东阿三的达鲁依斯拉戒毒中心,谋杀莫哈末沙鲁(25岁),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并与同法令第34条文同读,罪成将被判强制性死刑。
4名被告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在推事莫哈末沙兹米尔面前,表示理解控状内容。
由于谋杀案审理属高庭权限,推事庭今日并无记录被告们认罪与否。
此案主控官为努苏哈达副检察司,4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为陈泽成(译音)。
同时,推事庭定今年10月12日再度过堂,以等待此案化学和法医报告。
媒体上周五报导,一名25岁男子因多次尝试逃离戒毒所,被看管员多次逮回并使用暴力欧打,过后,该男子被发现在会客室内昏迷不醒,手脚则被布料捆绑。
法医解剖显示死者的遗体有瘀伤和伤口,死因是胸部以及身体肌肉和组织,被钝器所伤而导致受重伤。
在该男子不治身亡后,警方扣捕该戒毒中心的一名宗教师和3名看管员,展开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