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1日讯) 涉嫌绑架古来华裔富商妻子勒索500万新元(约1550万令吉)赎金的4名被告,在案件经历5年的审讯后,新山高庭今日裁决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4名被告分别是3名本地华裔男子马祖祥、李发贤、苏伟伦和一名印尼人阿古斯提努斯(名字皆译音)。
4名被告被指于2017年2月21日傍晚7时,在古来太子城一间住宅,掳走华裔妇女邝玲玲(译音),将妇女禁锢在位于哥打丁宜边佳兰甘榜乐保(Kampung Lepau)一间半建成空屋内后,向其丈夫黄德良(译音)勒索500万新元(约1550万令吉)赎金,抵触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并与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若被判监禁需加以鞭刑。
法官阿布峇卡今日在宣读判词时表示,控方根据环境证据(Circumstance evidences,也称间接证据)提控4名被告,不过控方无法出示足够的证据证明4名被告共谋绑架及索讨赎金。
“基于上述理由,法庭宣判所有被告表罪不成立,无罪释放。”
坐在犯人栏的被告们聆听完判决后非常高兴,并相互握手碰拳道贺,其中一名被告也小声地喊出“Yes”。
被告的朋友们一早也在法庭外等候,当得知无罪释放后,便在获释被告由庭警解开手铐后,将他们带走。
此案因受疫情影响而导致案件拖延两年半后才续审,令此案共花了5年半的审讯时间,共传召18名证人。
上述案件的主控官为莫哈末沙菲克和纳沙鲁丁,而4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分别是哥宾星、拿汀费达莎芭巴蒂、娜依扎都和林春信。
根据案情显示,2017年2月21日傍晚7时,多名男子进入邝玲玲位于古来的家,其中一名男子举枪对著邝玲玲,强拉上车。
邻居听到叫喊声后出屋查看,发现肉票母亲非常害怕并要求邻居协助报警。肉票丈夫在傍晚7时25分报警指家里遭破门行窃。
据了解,肉票先被带往哥打丁宜甘榜乐保一住家藏起来,随后再被带往印尼峇淡的一个园丘内藏匿。绑匪在绑架女肉票约两个星期后,才致电勒索,曾先后14次致电肉票丈夫,从开始的狮子开大口要求500万新元(约1550万令吉),最后降至300万新元(约950万令吉)成交。
我国警方与新加坡及印尼警方合作,在2017年3月19日在峇淡岛逮捕了6人,救出被绑架27天的女肉票,而在2017年3月13日至20日之间,也在新山和永平地区共逮捕13名涉案嫌犯,包括上述4名被告。
据悉,警方在逮捕嫌犯过程起获部分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