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嫌在首都举行抗议物价上涨非法集会的国家诚信党青年团长莫哈末哈斯比等3造涉,今天在推事庭面控,但他们不认罪。
现年35岁的莫哈末哈斯比、33岁的公青团峇都区团长莫哈末沙布达,以及24岁的一所大学学生会主席莫哈末阿里夫分别面控,当通译员分别在推事王彩霞(译音)、艾娜阿查拉和玛格斯瓦丽面前宣读控状时,他们皆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他们被指身为主办方,没有在举行集会前5天通知管辖集会地点的金马警区,已抵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必须提前通知警方举办集会),并可在第9(5)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最高罚款1万令吉。
莫哈末哈斯比被控于今年7月1日下午2时,莫哈末沙布达和莫哈末阿里夫则分别于7月9日下午3时30分,以及7月23日下午2时,在拉惹阿郎路甘榜峇鲁占美清真寺和东姑阿都拉曼路十合百货公司(SOGO)犯下上述罪行。
本案主控官为卡马鲁阿里斯副检察司、阿菲克副检察司、依扎丽娜副检察司、莫哈末祖莱迪副检察司、努阿其拉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莫哈末法依兹、黄毅敏和阿昔阿里。
莫哈末哈斯比的律师莫哈末法依兹以违宪和无法律依据为由,申请撤销其当事人的控罪。
卡马鲁阿里斯陈词时指出,现阶段辩方这项申请为时过早,所提出的问题需交由高庭裁决。
推事庭驳回申请,并建议辩方正式向高庭提出申请。
法庭允许莫哈末哈斯比和莫哈末阿里夫各自以3000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外;莫哈末沙布达则以7000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外。
法庭也禁止莫哈末阿里夫在结案之前发表妨碍司法审理(sub judice)的言论,并分别择定于9月21日、22日和28日过堂。
诚信党主席莫哈末沙布、署理主席拿督斯里沙拉胡丁和人民公正党通讯主任法米也有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