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1日讯)涉嫌长达4个月疏忽照顾3名亲生孩子,学校女助理今日挺著孕肚否认有罪,获准以7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案件被告为现年40岁的玛纱妮佳,她今早在爱极乐地庭面对2项控状。
首项控状指出,被告于2021年5月23日至9月25日之间,在加冬柏达纳花园住家内,身为3名分别是11岁的女儿、8岁女儿及6岁儿子的亲生母亲,疏忽照顾小孩,可能导致3名孩子的身心受创。
次控状则指出,被告于2021年6月16日至18日之间,在上述地点,同样疏于照顾3名年幼的孩子。
被告上述行为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10年或罚款高达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案件主控官阿妮丝娜祖娃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以每项控状一万令吉作为保释条件。
被告在没代表律师的陪同下求情时说,她目前怀孕3个月,而尽管3名孩子已不再归她照顾,她仍需负担孩子们的生活费,为此恳请法庭减少保释数额。
法官娜丽曼峇鲁丁最终允准被告以7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并择定案件在9月1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