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10日讯)民主行动党霹雳巴硕勿打州议员泰伦斯奈杜涉嫌吸毒案今日过堂,总检察署拒绝撤销控状,而推事努鲁拉希达决定案件于2023年1月12日进入审讯程序。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今年1月14日凌晨12时13分,在威中警察总部毒品罪案调查组被发现使用MDMA毒品(俗称摇头丸),因此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可在同法令第15(1)条文下被判,并与第38B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服刑后,须守行不少于两年、不超过3年。
被告今日没有出庭,其代表律师屠鲁凡仁在庭外受访时,证实辨方提呈的撤销控状陈述信(surat representasi)被拒。
他说,案件将于明年1月12日进入审讯程序,届时将由蓝卡巴星与雷尔为被告进行辩护。
此案主控官为露莎妮副检察司。
泰伦斯奈杜是巴硕勿打玛两届州议员,他于今年1月份时,在槟城北赖一家夜店被捕,而其尿液检验对毒品呈现阳性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