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5日讯)1000令吉入户头能赚取20令吉佣金,一名女子以为轻轻松松使用私人户头替“公司”转账便能赚取快钱,不料却沦为诈骗份子的钱驴,被警方开档调查,令她深感恐惧。
来自万里望的家庭主妇阿仪(40岁,化名)指出,她于今年6月在社媒看见招聘兼职的广告,工作是替本地著名网购平台的首饰网店做销售,因招聘广告阐明在首2个月入职的底薪是1000令吉,她被此吸引,于是入职此份工作。
“不料,在一周后,他们告知我,需要自行付费购货出售,我深感怀疑,于是终止这份工作。”
“2周后,有人联系我,介绍另一份不需要付出成本便能赚钱的工作,即订购的程序,只需要我的户头号码提供给‘买家’,让后者汇款后,我再汇款给负责人提供的户头。”
她表示,当时负责人指每次“买家”汇款入她的户头,她能抽取2%的款项,若汇入1000令吉进她的户头,她便能抽取20令吉,以此类推。
她今天在马青霹雳州团长胡伟豪安排下,忆述情况时表示,她自6月20日开始接受此份工作,在6月汇账1万5000令吉,赚获300令吉;在7月则汇账总计4万4000令吉,赚获800令吉。
她表示,她一直以为这是一份销售珠宝的兼职工作,直至上周有来自马六甲警方的查案官联系她,指她名下的私人户头“有问题”,她才醒觉事有蹊跷。
“我被警方联络后,便向‘负责人’询问,惟对方一直推卸责任,我非常无奈,只能求助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局总部,随著便向万里望警方报警。”
另外,她也已联系银行将该户头关闭,以免可疑作业持续进行。
胡伟豪则指,在许多诈骗的案件中,诈骗集团会使用民众的私人户头作为钱驴,以便可以瞒天过海,让执法单位无法追查幕后诈骗份子。
“在此案中,牵涉的单位使用著名网购平台作为烟雾弹,欺瞒事主以兼职订购商的作业为由,提供私人账号,作为汇账的钱驴户头。”
他表示,在涉及钱驴户头的案件中,依据大马法令,任何涉嫌可疑汇账行为,可在1955年轻微犯罪法令第29(1)条文(拥有来历不明之物)下受对付,同时也有可能抵触刑事法典第412(不诚实接受赃物)。
他以此案例警戒民众勿轻信线上的招聘广告,以及不能轻易提供私人户头作为商业用途。
出席者包括马华华都牙也区会财政梁智伟、马青华都牙也区团团长杨广发、副团长潘启文、金宝区团署理团长陈文强和红坭山新村村长黄汉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