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1日讯)柔佛州总警长拿督卡玛鲁扎曼揭露,不少欠高利贷者被大耳窿“游说”,以泼漆和纵火赚取450令吉至800令吉酬劳以抵消债务,惟他提醒,这无助还清债务,还因此犯罪,劝告大耳窿跑腿悬崖勒马。
他说,虽然大耳窿声称可以抵清债务,但他认为高利贷利息过高,即便欠债者频密地协助泼漆纵火逼迫其他受害者还债,自身也很难还清债务脱身,且还会涉及犯罪。
因此,他劝告其他有债务在身跑腿,不要再协助大耳窿犯罪。
他是今午在柔佛警察总部召开记者会时,如是表示。出席者包括柔佛刑事调查主任沙胡利乃。
卡玛鲁扎曼说,柔州警方在本月28日至29日在新山地区逮捕11名充当大耳窿跑腿的男女,其中部分落网者也是欠债者。
他说,11名嫌犯分别来自两个集团,包括2名华裔男子、1名华裔女子、7名巫裔男子和1名印尼男子,年龄介于19岁至46岁,皆是在住家落网,皆无犯罪记录,其中一些嫌犯仍有正职工作。
“嫌犯承认自己领取酬劳,若是到住家纵火,一次可获得800令吉;而泼漆,一次可以获得450令吉。在放火或泼漆时必须录影或拍照记录,再转发给大耳窿集团。”
他表示,该大耳窿集团也在面子书谎称自己是新加坡合法借贷引受害者上钩。
“当受害者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和银行户头资料外,对方就在未经同意下转账至受害者银行户头,随后就开始一连串的追债恐吓行为。”
他说,受害者借贷的款项介于1000令吉至3000令吉之间。
他表示,大部分受害者都是在新加坡工作的大马人,一旦无法偿还贷款,他们的大马家人住家就会被泼漆和纵火的威胁。
他说,警方已申请延扣11人7天助查,并援引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和第435条文(蓄意纵火)调查。
“警方共起获11个手机、现金1295令吉、红漆塑料袋、衣物、3辆轿车和一辆摩哆。”
他表示,随著11人落网,以解决了柔佛州和森美兰州13宗泼漆纵火案件。警方还在追缉其他集团党羽的踪迹。
卡玛鲁扎曼也劝告公众勿借高利贷,避免无力偿还时需面对各种威胁以致生活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