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上诉庭择定9月8日,为联邦土地发展局(Felda)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依沙对其贪污罪成及刑罚提出的上诉申请,做进一步案件管理。
上诉庭高级助理主簿官陈采蔚(译音)今日在线上案件管理中,择定上述日期。
主控官阿扎尼占副检察司接受马新社询问时说,基于上诉记录尚未完成,因此法庭需做进一步案件管理。
“控方要求根据法庭录音的文字记录(CRT),更正上诉记录中的诉讼笔记。”
高庭在去年2月3日宣判,莫哈末依沙在购置酒店案中的9项收贿逾300万令吉的控状,罪名成立,处以监禁54年和罚款1545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坐牢18年取代。
然而,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谕令刑期同期执行,换言之,被告只需监禁6年。
同时,法庭把原本的80万令吉保释金提高至150万令吉,被告也需每月1日到邻近的警局报到,直到上诉审结。
也是森州前大臣的莫哈末依沙在翌日,针对本身被定罪及所获判的刑罚入禀上诉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