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警方在过去两年开档调查了3万2621宗网络犯罪案件,涉及款项高达8亿1200万令吉。
掌管特别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阿都拉迪夫指出,警方在2021年开档调查了1万8392宗网络犯罪相关案件,这些案件造成了近3亿9900万令吉的损失。
而在2020年,警方共开档调查了1万4229宗网络犯罪案件,涉及款项近4亿1300万令吉。
他说,警方是在刑事法典、1997年电脑犯罪法令(563法令)、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588法令)、2002年电影审查法令(620法令)、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301法令)和1987年版权法令(332法令)下展开调查。
他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回应公正党士拉央国会议员梁自坚提问时,如是说。
梁自坚要求首相说明在过去2年间发生的网络犯罪案件的数量、种类和所造成的损失。
阿都拉迪夫指出,该部在国家网络安全策略(MCSS)下采取多项措施打击网络犯罪,包括:
1.推行网络犯罪综合管理系统(CIMS)作为国内执法机构的信息共享平台
2.研究网络安全法令修正案
3.推行国家网络犯罪执法计划
4.关注网络安全领域人才培养和醒觉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