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前羽球国手凌志辉今日因涉嫌诈骗被控2项诈欺罪,惟他皆不认罪。
39岁的凌志辉是在今早8时30分于莎阿南法庭被控涉嫌2项诈欺罪,并在刑事法典第420条文下被控。
法官莫哈末阿纳斯允许凌志辉以1万4000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且必须上缴护照,及每个月到反贪污委员会报导。
他也择定于8月17日过堂。
根据第一项控状,凌志辉(原名凌文辉)被控在2016年6月7日至8日期间,于莎阿南实达阿南诱骗一名男子汇款2万8029令吉进行网上赌博,该笔款项被汇入被告和妻子的马来亚银行(MayBank)户头。
第二项控状,凌志辉被控在2016年11月28日至29日期间,于莎阿南实达阿南诱骗同一名男子汇款3万令吉53仙投资股票,该笔款项被汇入被告和妻子的大众银行(PublicBank)户头。
他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一旦罪成,可被判监不少于1年或最高10年、鞭笞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