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4日讯)4名外国男女在丰盛港潜水失踪酿一人溺毙案,历经两个月的调查,涉案的船艇公司因抵触商船法令,遭法庭判罚5000令吉。
大马海事执法机构丰盛港区主任凯鲁尼占今日发出文告透露,涉案的Winter Snow有限公司昨日被控上哥打丁宜推事庭。
该公司的一名61岁男子代表上庭及表示认罪,承审推事拉希达判处有关公司罚款5000令吉。
上述案件是今年4月6日,中午12时,在丰盛港的多贡沙格岛(Pulau Tokong Sanggol)发生。
4名外国潜水游客中有3人获救,包括46岁英国籍男子埃德里安彼得、18岁法国籍女子艾莉西亚亚历山大以及35岁的挪威籍女子克丽丝汀格罗登,14岁的兰籍少年纳森伦泽则不幸溺毙。
凯鲁尼占在文告中表示,当局在意外发生后除了展开搜救工作,也针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以确认意外发生或涉及工作人员疏失。
他指出,根据调查结果显示,事发时船艇上并未有足够的船员进行日常作业,违反了1952年商船法令第12条文。
当局劝诫,所有相关业者在允许游客进行任何水上娱乐活动时遵守法规,避免海上可能发生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