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日讯)一名银行女职员涉嫌盗走两名顾客的存款,总计29万2172令吉存款,今日在新山地庭面对13项控状,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4000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根据控状,30岁的被告努法哈娜被控于2017年4月至2018年12月之间,在马来亚银行士姑来皇后花园分行多次分别从一名印裔女子丽拉瓦蒂(42岁)及华裔女子郑美洁(译音,56岁)名下户头转走存款。
控状指出,被告每次盗走的存款从3万令吉到数千令吉不等,分别转至一名巫裔男子、自己及一名巫裔男子名下公司不同的银行户头。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08(失信)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一1年,最高不超过14年,以及鞭笞和罚款。
被告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此案主控官拉温娜建议,法庭将被告的保释金定在2万令吉,同时必须要有一名担保人,以及交出护照,每月向警局报到。
被告代表律师阿扎丽雅向法官求情时表示,被告患有焦虑症,目前无业,家中尚有一名一岁幼儿及父母要奉养,家中经济只靠经营洗车店的丈夫每月逾3000令吉收入,盼法官能降低保释金。
承审新山地庭法官法蒂玛批准,被告以1万4000令吉保译金和一名担保人担保保释候审,其他保释条件包括被告需每月向临近警局报到及需交上护照,案件展延至7月3日过堂。
另一方面,根据警方资料,此案是于2019年3月7日被有关银行士姑来分行经理揭发后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