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31岁印裔男子在5月7日因涉嫌在第二中环公路(MRR2)鲁莽驾驶,甚至拿出藤棍恐吓其他轿车的车主,今日法庭判入狱1个月,并罚款1万6000令吉。
这名裔被告面对2项控状,皆表示认罪。
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被控鲁莽驾驶一辆白色第二国产迈威轿车,涉嫌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控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提控,并将援引同一条法令被判,最高监禁期为5年,罚款不少于5000令吉和最高1万5000令吉,以及取消持有其驾照资格不少于5年。
第二项控状中,被告被控使用虚假的车牌号码,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08条(3)(e)条文,一旦罪成罚款不少于5000令吉和最高2万令吉,或监禁不少于1年和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这起事件是在5月7日下午约5时30分,在第二中环公路(MRR2)靠近风筝花园(Taman Layang-Layang)路段发生。
法官今日宣判时,在第一项控状判被告入狱1个月及罚款8000令吉;而第二项控状,法庭亦判他相同数额的罚款。
此外,法庭亦下令,若被告未能支付1万6000令吉的罚款,将以入狱4个月代替。
根据早前社交媒体流传一段视频,驾驶第二国产迈威轿车被告,在超车后将车子左摇右摆,当后方车主鸣笛示警后,被告甚至摇下车窗拿出藤棍,对对方做出恐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