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4日讯)一名中学家长被控于4年前猥亵4名青少年案,由于控方证人的供词出现矛盾以及主要证人缺庭供证,北海法庭今日宣判被告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
58岁的被告再努里是槟城一所寄宿中学校长。
被告面对4项涉及猥亵年龄介于11岁及14岁的男学生,因而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
被告被指控于2018年4月6日晚上9时30分在校长室涉嫌猥亵13岁男生。此外,在同年10月10日下午4时及晚上11时,分别在校长室及宿舍猥亵11岁男生及14岁男生。
主审法官诺爱尼今日宣判时说,法庭在审讯过程中聆听控辩双方证人的供证后,发现供证的受害者、母亲及两名老师共9人的供词有所出入,而案件的主要证人也缺庭供证。
她说,在疑点重重的情况下,如果判被告罪名成立及必须进行自辩,这有欠公平。
被告闻判后,在辩护律师纳斯卡兰的陪同下步出法庭。
他指感谢妻子及学校教师在案件审讯期间,给予他的支持。
被告的辩护律师纳斯卡兰说,法庭指案中学生、学生的母亲及教师的供词疑点重重,因此,法庭的判决已还当事人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