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21日讯)青年喝醉返家出言恐吓他人,还砸坏他人财物,结果被控上法庭面对刑事恐吓及因恶作剧导致他人财物损失的两项罪控,并被判坐牢6个月。
现年27岁的被告奥古斯丁利,案情指在事发当天,他喝酒醉返家,就向原告(家翁)讨钱不果,就用刀破坏家俱。
奥古斯丁利被控于今年5月15日晚上10时30分,在圣淘沙处一住家刑事恐吓两名男女。他恐吓两人说:“你们两个滚出去,不然我会杀了你们,如果我被警察抓了,等我有空,我会杀掉你们!”
被告此举被控抵触刑事法典506条文,刑事恐吓他人罪控。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另外,被告当天也损坏了他人财物,让原告蒙受损失510令吉。
被告此举被控抵触刑事法典427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至少1年,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对上述的两项罪控表示认罪后,首控状被判坐牢4个月;次控状被判罚款3500令吉,或坐牢2个月取代,唯他无法缴付罚款,共需坐牢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