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9日讯)一名33岁华裔橡胶批发商偷电挖矿,还以58万9450令吉贿赂乔装成国能公司职员的反贪会官员,被法庭宣判罚款25万令吉,而其58万9450令吉贿赂金被充公,上缴国库。
根据控状,被告邓健凯(译音)被控在2021年8月26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在瓜拉姆拉县以58万9450令吉贿赂一名乔装成国能公司员的反贪会官员然威星,以便不采取行动对付他盗电行为,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214条文(试图行贿)。
在这项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被告俯首认罪。
被告代表律师东古尼祖向法官求情时表示被告有2名年幼孩子及年迈患病父亲,而且被告认罪,这节省了法庭很多时间及费用。
亚罗士打第2地庭法官哈米达里最终宣判被告罚款25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以12个月监禁取代。
至于华青的58万9450令吉贿赂金则被充公,并会上缴国库。
此案主控官为阿莫阿克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