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珍12日讯)随著一个10岁男孩开车的视频在网络上炸开了锅后,一对夫妇已经前往笨珍警察局自首。
笨珍警区主任莫哈末苏菲说,该警区交通调查与执法组在面子书上发现了一段在5月10日发布的视频,视频显示一名10岁的男孩正在驾驶一辆红色的第二国产车灵鹿(Perodua Kancil),副驾驶座还有2名儿童。
“事件发生后,交通调查与执法组进行了详细调查,发现事件是发生在周二(10日)早上7时,在北干那那(他们)准备上学时。”
“据信该视频是涉案女子11岁的女儿用手机录制的。”
调查显示,这辆车是其10岁儿子驾驶,在车上的分别是6岁的女儿和3岁的儿子。
莫哈末苏菲指出,有关夫妇和其3名孩子今早10时到警局自首。
他表示,该母亲承认,上传有关视频的Tiktok帐户也是她的。
他说,警方是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条进行调查。
“父母或监护人让未成年的孩子驾车,可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33条下被提控。”
“此外,车主也是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39(5)条被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