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绒10日讯)一周前在斯里曼绒发生的一名餐厅助理驾灵鹿轿车遭警方追捕时,竟撞警车与拒捕,涉及的巫裔司机今日在蓄意破坏与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两项条文下,被提控上庭,认罪后被判监禁18个月。
被告为32岁的沙鲁尼占,他被控于本月4日上午8时40分至9时 40分,在斯里曼绒丰田建筑前,撞及一辆警车的左前方,造成1200令吉的损失,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罪成最高可判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还被控在同一时间和日期妨碍公务人员执勤,包括故意不停车,在斯里曼绒的一间餐厅前挣扎拒捕,因而触犯刑事法典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推事哈菲兹在被告认罪后,判被告2项控状各判监18个月,惟刑期同时执行,即只需坐牢18个月,而刑期也从被捕日算起。
被告的代表律师为来自政府法律援助局的律师阿曼尼威廉,主控官为诺吉汉警长。
较早时,阿曼尼威廉代被告向法庭求情,指被告已婚并育有一名孩子,家庭靠被告每月赚取1500令吉薪金养家糊口,希望法庭轻判。
此外,来自彭亨州关丹的沙鲁尼占也在5月4日,下午1时30分左右,在曼绒警察总部进行的初步尿检呈毒品阳性反应,并承认服食冰毒。
因此,他今日也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使用毒品)下被控,罪成最高可被判入狱两年或罚款最高5000令吉,以及得接受警方观察3年。
被告对毒品的控状认罪不讳,不过,推事基于要等待毒品的化验报告,案定今年7月4日才下判。
社媒日前流传一段4辆警方巡逻车猛追一辆灵鹿的视频,而该事件则于上周三(4日),上午在霹雳曼绒市区上演。
灵鹿轿车在被追捕过程中闯红灯、撞警车,并试图骑著摩哆逃跑,惟最终被警员制伏和扣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