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一名22岁巴基斯坦国籍男子向警方投报称被一群印裔及巫裔男子抢劫,惟在警方调查事发现场的闭路电视录像后却发现,根本没发生投报人所述之事,该男子将在报假案的罪名下被控。
十五碑警区主任阿米希占助理总监发文告指出,一名推特用户在今日(8日)下午约2时24分左右在推特上发帖表示,警方撤消一对情侣在孟沙遭抢劫的报案,并批评警方在此案的调查和处理方式。
“这则贴文在社交媒体上被疯传,共有508个赞数、62条评论及537次转发。”
惟阿希米占指出,在7日下午4时15分,一名22岁巴基斯坦国籍的男子向警方报案,声称在凌晨2时左右,在孟沙特拉威3路的人行道上吸烟,却被一群印裔和巫裔男子抢劫。
“他说,一群男子向他索要钱财,还打了他的脸,随著便夺走了他的个人物品,包括银戒指、金项链、苹果手机和现金,估计损失约6000令吉。”
他指出,在接到投报后,警方便在8日抵达事发现场查看闭路电视录像,却没发现投报人在录供时所发生的事。
“闭路电视录像显示,投报人及2名妇女从特拉威路的丰隆银行前面过马路,且从容不迫地前往停车场。所以,投报人最初向警方录供的供词被认为是可疑且前后矛盾的。”
阿米希占说,根据投报人的供词,警方在场驱散了一部分印裔顾客,这些顾客因事发当天身处在投报人所在的娱乐场所,因喝醉酒而大声喧哗。
“不过,闭路电视录像并没有显示投报人和其女友在现场发生抢劫或口角的画面。”
有鉴于此,警方发现投报人是在报假案,并将援引《刑事法典》第182条文(蓄意报假案)提控这名巴基斯坦籍男子。
同时,阿米希占亦促请民众勿对警方作出虚假的供词,因为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6个月监禁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指出,在社交媒体疯传有关警方处理投报人案件的待遇,以及警方要求投报人撤回报案的言论,均不属实,并促请有关人士立刻停止不必要的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