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力4日讯)一名缅甸男子涉嫌在上个月杀害同国籍友人,今日被提控上宜力推事庭。
被告为26岁的苏杜纳,他被控于今年3月19日,中午12时30分至下午3时30分之间,在巴东森拜Lot9256地段,致死名为苏国的缅甸男子,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在该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唯一刑罚是死刑。
此外,苏杜纳也与另一名34岁的同国籍男子明阿益明温,面对另一条控状,即指他们两人于3月21日,下午4时左右在巴东森拜的一座橡胶园,被发现未持有效通行证进入大马。
控状指2名被告抵触1959/63移民法令第6(1)(C)条文,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一万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以及鞭笞不超过6下。
由于2名被告面对言语问题,不明白控状内容,推事诺哈雅蒂定此案5月17日过堂,以便安排缅甸通译员,同时没有给予被告保释。
此案主控官为诺法罗兹副检察司,两名被告皆未聘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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