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7日讯)33岁男子自2018年起,3年内多次强奸未成年继女,原被高庭判处监禁1050年,在高庭成功上诉后,获减刑至42年。
法官阿兹米阿都拉形容,地庭法官于去年作出监禁千年的判决,是不合逻辑且情绪化的。
为此,阿兹米将监禁刑期减至42年,并维持法律所允许最高24次的鞭笞。同时,他承诺将在稍后提供作出此判决的理由。
该名男子在初期审讯期间,并无聘请辩护律师,并承认从2018年1月5日至2020年2月24日期间,在雪州八打灵双溪威一住宅内犯下罪行。
该男子在2018年对继女性侵50次、2019年32次,以及2020年23次,因此,总共累计105项指控,而受害者于2018年才12岁。
地方法庭法官M Kunasundary于去年1月27日判决,对被告105项指控中每一项判处10年监禁,刑期从1月20日被捕之日起执行。同时,被告还被判处在服刑期间,鞭笞24下。
不过,阿兹米今天将判罚更改为每项控状的刑期为14年,根据每一年一控状计算共3个控状,这意味被告现在只需服刑42年。
被告代表律师KA Ramu 和 V Vemal Arasan今代表被告上诉,并指被告自去年一月以来,一直都在加影监狱服刑。
其中一位律师在去年接受《今日自由大马》采访时形容,有关千年监禁的判决非常荒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