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反贪污委员会一名高级执法人员监守自盗694万美元(约2904万令吉)证物的罪名成立,今日被地庭判处监禁3年和鞭笞2下。
现年41岁的被告沙仑尼占在今天案件过堂时,对交替控状俯首认罪后,法官苏扎娜作出上述裁决,并谕令刑期从9月13日逮捕日开始算起。
反贪会此前证实,其3名官员已被捕,助查大马对外情报组织(MEIO)前总监拿督哈萨娜被扣押的证物遭盗窃一案。
2021年4月12日,高庭裁定哈萨娜失信大马政府1210万美元(约5040万令吉)资金案当庭释放,但不代表无罪。
根据交替控状,沙鲁尼占被控在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4月9日期间,在反贪污委员会布城总部的调查组特别行动小组主任办公室,挪用总值694万美元的证物。
被告因而在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挪用财物)下被控,一旦罪成,监禁不少于6个月或最高5年,以及鞭笞和罚款。
法官在宣判指出,希望本案的判刑能让被告吸取教训,不会重蹈覆辙。
苏扎娜也谕令,使用挪用资金购买的资产一律充公归大马政府所有,即一枚Hublot Big Bang名表、一辆四轮驱动车、一辆本田思域轿车、一辆马赛迪轿车、2辆杜卡迪(Ducati)重型摩托、一间两层半洋房、彭亨而连突的两块土地,以及8700令吉现金。
遭充公的资产也包括407万美元和160万令吉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