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8日讯)一名26岁行销公司男书记因手机内拥有色情照片、影片及文件,今日被控上法庭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4500令吉。
已婚的被告阿斯拉夫,被控于2021年3月31日早上11时30分,在玻州亚娄甘榜乌丹甘迪斯仄隆坡贾亚园的一间住屋,被查获手机内拥有80张色情照片、163个色情影片及一个色情PDF文件。此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292条文(拥有猥琐物品)。
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他向法庭求情减轻罚款时指这是首次犯错,并已悔改,保证不会再重犯。
他也表示,自己甫结婚,目前与没有工作的岳父及岳母同住,生活依靠他每月1000令吉的收入维持。
不过,此案主控官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副检察司法兹里认为,法庭应判处被告最重刑罚,让其吸取教训。
推事卡玛丽扎判处被告罚款4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以监禁12个月取代。
被告较后缴付罚款,并获得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