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9日讯)一名建筑公司经理被控以一万令吉贿赂市议会工程师,以取得提升乌鲁雪兰莪周边道路工程的估价,被告对行贿指控表示不认罪,案件将展延至26日过堂,并转至莎亚南地庭审理。
被告阿萨迪阿里(42岁)为一间建筑公司经理,他被控在去年1月,于公主城森林城市高尔夫球俱乐部向市议会工程师进行贿赂行为,以取得峇冬加里路通往云顶的道路安全和路面维修工程的估价,以及取得瓜拉卡里路通往拉萨路段的道路修复工程。
根据控状,被告的行贿行为以抵触了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b)条文(企图行贿),并可在第24(1)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罚款不少于贿赂总额的5倍或一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聆听控状后,不承认有罪。负责此案的反贪会检控官莫哈末阿里菲向法官提出以一万令吉的保释金,外加一名担保人让被告保释在外,且要求被告每个月到反贪会莎亚南办事处报到。同时,基于被告的另一项贪污控状所涉及的查案官和证人相同,因此要求将案件转移至莎亚南地庭审理。
被告代表律师纳兹里则在庭上要求,让被告以早前在莎亚南地庭所缴付的1万5000令吉保释金为担保,并让被告上缴护照,且每月到反贪会莎亚南办事处报到。
负责案件承审的法官拿督阿曼同意被告以早前在莎亚南地庭缴付的1万5000令吉保释金为担保,并将案件展延至1月26日于莎亚南地庭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