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6日讯)22岁华裔青年在没取得兽医局准证下,私自运载4头生猪被控,男子认罪并罚款2000令吉。
被告陈杰轩(译音)是今日在北海法庭推事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于去年11月24日上午11时50分,在没申请兽医局的准证下,使用一辆罗里从威北平安村第六条路非法运载4头生猪至10条路的宰猪场,抵触口蹄症管制区第4(1)(a)指令,也抵触1953年动物法令第36(1)(c)(i)条文(647法令),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6(7)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5000令吉。
兽医局主控官罗兹曼副检察司向法庭陈述,运载生猪都必须先获兽医局发出的准证,这是为了保障动物的健康,不被细菌感染以及预防传染病。
他也提及近期马六甲爆发非洲猪瘟病毒(ASF),因此更要格外小心看待。
被告认罪后向法庭求情表示,自己是初犯并保证不会再犯,要求降低罚款,以及领回被充公的罗里。
推事在聆审后宣判被告罚款2000令吉,或以4个月监禁代替,也允许遭充公的罗里在被告缴付罚款后可归还。
另外,被充公的4头生猪所贩卖的1200令吉则归于兽医局。
此案承审推事是卡莱雅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