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2018年被控鲁莽驾驶导致一名私人保镖当场死亡,并被判有罪的公司董事,今早在吉隆坡高庭上诉失败,高庭法官拿督阿末沙里尔维持地庭先前的判决。
被告馀金顺(译音)被控于2018年7月7日早上3时30分,在隆布大道(Mex Highway)逆向行驶发生车祸,导致37岁男子祖汉沙布占尼当场死亡,遭主控官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提控上吉隆坡地庭。
审讯期间控方共传召9名证人出庭供证,而被告律师则传召一名辩方证人出庭。法官在2020年9月30日判处被告罪名成立,监禁2年罚款7000令吉。
被告因不满判决,在今年7月29日提出上诉,并于今日在警员押解下到法庭听取判词。
高庭法官阿末沙里尔表示,地庭所做出的判决并无错误,因此维持地庭的判决。
此案主控官为法丁哈伦副检察司,至于被告代表律师则是祖基菲里阿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