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8日讯) 政府医院5名职员涉嫌向代理索取及收取贿赂,作为代理获得该家医院处理遗体的工作,其中3人今早被控地庭,惟被告不认罪,并获准保释。
3名被告是在今早8时40分,由反贪会官员带上法庭面控。
此案的反贪会主控官是莫哈末阿里夫,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是莫哈末费卡,承审此案的地庭法官为罗兹拉。
现年41岁的首名被告莫哈末尼占,面对1项控状及1项交替控状。他被控于2020年5月21日,向一名巫裔男子,收取600令吉,作为给予对方处理遗体工作的酬劳。
现年34岁的第二名被告莫哈末里祖安,面对9项控状及9项交替控状。他被控从2019年8月14日至今年7月20日,在灵市某购物中心通过银行,收取300令吉至650令吉的贿金,同样是作为给予一名巫裔男子处理遗体工作的酬劳。
第三名被告莫哈末阿兹哈(44)岁,则面对2项控状及2项交替控状。他是被控在2020年6月4日,以及2021年9月2日,于加影分别收取600令吉及300令吉贿赂,一样是给予一名巫裔男子遗体处理工作报酬。
3人是在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a)条文下被控,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贿金的5倍,视何者为高。交替控状则是在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下被控。
此前,反贪会主控官莫哈末阿里夫要求法庭,让3人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附加条件是护照必须交给法庭保管,每月首个星期到邻近的反贪会办公室报到。
随后,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费卡,以3人仍在医院服务,各有家庭负担,再加上3人被延扣后,给予反贪会全面的配合进行调查,因此要求法庭降低保释金。
法官批准莫哈末尼占和莫哈末阿兹哈,以4000令吉保释,而莫哈末里祖安则以5000令吉保释。这些保释,也包括一名担保人,3人的护照必须交给法庭,并且在每月的首个星期前往雪州反贪会报到。
案件择定在2021年1月10日过堂。
早前,5名年龄介于34至44岁的医院职员,从2019年开始至今年,涉嫌向代理索取及收取贿赂,作为代理获得该家医院处理遗体工作,涉及超过2万令吉贿金。
5人是在今年10月6日下午3时,在雪州反贪会办公室录供后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