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女学生揭发男教师开“强奸玩笑”收毁谤律师函一案,如今前者父女将反起诉涉案教师,并向教育部长等3人提告。
女事主艾恩的代表律师拿督山卡拉接受媒体询问时证实除了教部部长外,雪州教育局局长及学校校长亦因未在事件中保护事主,而一并被列为诉讼对象。
他强调,涉案男教师受雇于政府,因此无论其犯下何种错误,政府皆有转承责任(Vicarious liability)。
“事发时,校长也在场。校长应调查及处理此事,这是他的职责。”
山卡拉表示,艾恩及其父亲是以“蓄意造成情绪困扰”(IIED)为由,向上述4人提出诉讼。
此外,针对男教师入禀毁谤诉讼,他则透露艾恩将与父亲通过律师代表至莎阿南法庭出庭,同时呈交抗辩书。
17岁的女生艾恩是在早前利用抖音拍摄视频,揭露男老师在体育课时,公然发表“男生们,如果要强奸人,不要强奸18岁以下的,强奸18岁以上的”言论。
该名女孩在视频中,全程以英语分享上体育课时的不愉快经历,并指老师在体育课时开了很多玩笑,开始时很正经,但后来的笑话内容却越来越奇怪及色情,包括提及性虐待及性骚扰等。
她也指该名老师在发表男生如果要强奸人,应强奸18岁以上的言论时,在场的女生都感到受骚扰,男生则在狂笑。
在事隔4个月后,艾恩接到该名男老师发出的诽谤律师信,并向她索赔100万令吉;而艾恩及其父母已通过律师告知这名男老师,他们准备反诉索偿5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