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21日讯)53岁华裔男子用伪钞在商店购物遭警逮捕,并于今日被控上居銮地庭,他俯首认罪被判处6年监禁。
被告林来国(译音)承认犯下两项使用伪钞购物的罪行,他在11月7日于居銮市区使用伪钞购买男士钱包与打印机墨水匣,最终遭店家识破并在案发后遭警方逮捕并拘留至今。
第一项控状指被告于11月7日中午1时24分,在南峇街的一家电脑店购买了打印机墨水匣,共价值110令吉。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于同日下午3时30分,在诗里登亚花园的一家鞋店购买了一个价值30令吉的男士钱包,并相信他是在知情的情况下,以一张面额为100令吉的伪钞付款,并获得了店家70令吉的找零。
店家在发现收到伪钞后随即报警,而被告则被警方当场逮捕,并在其身上发现另一张面值100令吉的伪钞。
上述两项控状抵触了刑事法典第489B(以伪钞付款)条文,在此项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罚监禁不超过20年,或另加罚款。
主控管副检查司法拉拿比哈在厅上指出,被告并非首次使用伪钞,持续犯罪对社会带来了影响,因此必须严惩,以儆效尤。
由于被告没有代表律师,并在庭上表示不译国文无法理解判决,法庭一度休庭,惟他在重新开庭后表示可以理解控状,并以国文向法官慕吉求情。
他说,自己因患有心脏病与高血压,在加上疫情关系导致所从事的贴砖工作不稳定,家里的经济受到影响。
他称,自己与为家庭主妇的妻子育有3名年龄介于9岁至15岁的孩子,他们开学在即需要费用,因此才会犯错。
最终,法官在了解了被告情况,以及查看了店家所提供的闭路电视画面、国家银行对伪钞的鉴定结果后,宣判被告需为两项控状分别各监禁3年,服刑期从被捕日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