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0日讯)一名宗教老师因性侵2名男学生而被判入狱28年和鞭笞4下。
46岁的被告被指分别在2018年4月18日和同月28日,在其所执教的校园住宿,对2名年龄12岁的少年行不雅举止。
被告案发隔年4月29日遭校方开除。
控方指他上述行为二度触犯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并和第16(1)条文并读。
地庭法官雅姿俐娜在被告认罪后,判处每条罪名14年监禁,以及2鞭,刑满接受警方监督守行2年。
由于2项判刑分开执行,被告因此总共必须坐牢28年和鞭笞4下。
呈堂案情显示,2宗案件事发地点一样,但不同天。被告犯案前曾递给当中一名受害人香烟和酒,之后才向受害人下手。
2名受害人当时基于害怕而不敢声张,不过事后回到家向父母道出遭遇,最终揭发被告的无耻行为。
被告向法官求情,以让他的2项判刑可以同时执行。
副检察司阿迪巴则指出,被告为人师表,却对学生施以淫威,再加上案发前有性侵学生前科,因此法庭务必严惩,以儆效尤。
她指出,被告的另一项罪行也是在2018年性侵男学生,并已经在今年2月25日被判入狱15年和2下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