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8日讯)2名男子以假车祸诈骗50万令吉保险费,2人上周五被控认罪后,今日各被判处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两个月替代。
2名被告分别是29岁阿克玛阿里夫及35岁莫哈末里扎,他们于上周五面控后俯首认罪,今日在北海市政厅法庭聆听判决。
根据控状,2人于2019年4月4日,向吉隆坡一间保险公司虚报车祸,企图骗取50万令吉的保险索赔金,抵触刑事法典第417条文(诈骗的刑罚),以及刑事法典第511条文(企图犯罪),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判刑。
在有关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判刑不超过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推事诺法拉作出判决,2名被告各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2个月替代。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为努拉米拉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