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5日讯)2名男子虚报车祸索赔50万令吉,今日在北海法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而助理主簿官尼葛择定11月8日下判。
2名被告分别是29岁的阿克玛阿里夫及35岁的莫哈末里扎。
根据控状,两人于2019年4月4日共同在吉隆坡一家保险公司虚报一项不存在的交通事故,向该保险公司索赔50万令吉,抵触刑事法典第417条文(诈骗的刑罚)及第511条文(诈骗与企图犯罪),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被判刑。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多5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助理主簿官尼葛择定本月8日下判,两人获准各以3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此案主控官为努拉米拉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