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 前幼儿园老师涉嫌虐打6岁男童,今日在吉隆坡地庭面控时不认罪,获准以1万2000令吉担保外出。
被告罗柯萱(译音,22岁),被指在9月2日早上8时至下午5时30分,在斯里金地2路一间幼儿园,致伤一名6岁11个月大的孩童,导致男童双肩瘀青,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法官诺哈斯聂允许被告以1万2000令吉由一名担保人保释,附加条件是禁止被告骚扰受害者,案件将在11月24日过堂。
此案的主控官为诺哈妮莫哈末阿育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