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12日讯) 一名吉兰丹州公务员因涉嫌强奸继女,今早在哥打峇鲁地方法庭面对两项指控时,皆表示不认罪。
这名现年38岁的被告,今早聆听控状宣读完毕后,在法官莫哈末祖扎基区丁面前否认有罪。
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于2017年年中,某天晚上8时至10时左右,在哥打峇鲁一住家对11岁又7个月大的继女发生乱伦行为。
至于第二项控状,被告于今年9月6日早上8时,在同一地点对同一受害者,即14岁又10个月大的继女,再度发生乱伦行为。
根据上述两项控状,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76B条文(乱伦),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少10年或不超过30年,以及鞭笞。
较早前,副检察官菲祖安苏莱曼基于被告与受害者属于家人关系,且住在同一屋檐下,因此不允被告获得任何保释机会。
然而,被告代表律师哈林阿斯加,却以被告已担任17年公务员,不会骚扰受害者,并将前往道北县与母亲同住为由,申请保释。
最终,法官莫哈末祖扎基区丁以1万5000令吉为保释金,外加一名担保人下允许被告保释,案件并择定10月26日过堂。